兴宁市乡道Y183线K3+680处、K4+210处、K5+050处、K5+500 处水毁修复工程

2025-07-21
GDSS2025-029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乡道Y183线K3+680处、K4+210处、K5+050处、K5+500处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兴交字[2025]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兴宁市乡道Y183线K3+680处、K4+210处、K5+050处、K5+500处,共4处灾害风险隐患点;本项目主要是路基路面防护工程,对水毁段进行修复,新建挡墙,硬化土路肩,对坏烂路面进行挖补,拆装波形梁护栏等沿线设施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39,664.00元(含工程建安费:909,511.00元,预备费:30,153.00元)

2.4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兴宁市乡道Y183线K3+680处、K4+210处、K5+050处、K5+500处,共4处灾害风险隐患点。

2.5 建设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套用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资质资格,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2投标人信誉要求:2025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市级及以上建设、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28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1#办公楼210号办公广东仕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291500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分至1500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1#办公楼210号办公广东仕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1#办公楼210号办公广东仕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址:兴宁市兴田一路501号

联系人:叶工 话:0753-32632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仕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1#办公楼210号办公

联系人:温工 话:19227880938


广东仕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21